证券代码:300581 证券简称:晨曦航空 公告编号:2019-071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变更项目为:航空机载设备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调整实施进度:公司拟将与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19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2020 年 12 月 31
日”。
3、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重大收购等重要风险点,现将有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11月25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16]2869 号文《关于核准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3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23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27,379.9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2,738.86 万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24,641.04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到位,已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瑞华验字[2016]0150002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16] 2869 号文《关于核准西安
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计划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实施主体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万元) 用状态的日期
航空机载设备产品生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 产线建设项目 18,407.12 股份有限公司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 6,233.92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24,641.04 —— ——
2、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2019 年 5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产品生产线建设项
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产品及投资金额,其中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金
额由 18,407.12 万元变更为 11,846.12 万元,核减 6,561 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投资金额由 6,233.92 万元变更为 6,027.98 万元,核减 205.94 万元;两者合计核
减 6,766.94 万元,均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调整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及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将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18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2019 年 12 月 31 日”。
经上述变更及调整后,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
资进度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募集资金已累计投 剩余募集 项目进
序号 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入金额(截至 2019 资金 度(%)
年 11 月 30 日)
航空机载设备产品
1 18,407.12 11,846.12 7,989.36 3,856.76 67.44%
生产线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233.92 6,027.98 2,213.33 3,814.65 36.72%
合计 24,641.04 17,874.10 10,202.69 7,671.41 57.08%
二、本次调整实施进度的情况概述
(一)本次调整实施进度的情况
公司拟将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日期由“2019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二)本次调整实施进度的原因
公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场地建设期间,为降低募集 资金的投资风险,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公司在设备及建筑材料等方面不 断的进行调整优化以追求整体最佳效益,使得建设周期延长,因此项目未能按照 原先计划的时间实施完毕,故公司审慎地决定适当地推迟项目的实施进度。
三、调整后项目可行性分析
本次调整不会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仅是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建设时间进行相应延期。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公司主 营业务密切相关,从公司发展角度出发,是对现有业务进行扩展和深化,主要包 括生产能力扩大和研发方向的拓展及实力提升。
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鉴于国家对于高科技航空机电 设备需求不断增加,现阶段的生产能力已无法满足市场需求,预计项目建成投产 后将有效扩大公司导航系列产品、发动机参数采集器、飞控计算机产品及发动机 电子控制等产品的生产能力,以满足市场需求。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在公司目前掌握的核心技术包括:惯性综合导航技术、 航空发动机监控和控制技术、飞控计算机技术、航空超短波通讯技术等,并在前 述领域均已形成具有竞争力的核心产品的基础上积极拓展研发方向,从公司所处 行业的发展需要及自身可持续发展和增强公司技术研发实力等方面进行重新论
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研发方向继续保持航空发动机控制及相关技术、无人机技术不变,从而实现公司的研发方向拓展及竞争实力的提升。
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是顺应公司行业发展的需要,是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加强公司技术研发实力的需要,项目紧紧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能给公司带来良好的效益,与公司的现有技术水平、行业需求等相适应,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仍具有较强的可行性,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调整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理推进,是公司结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并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优化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必要的调整。本次调整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系出于公司自身情况考虑,经公司研究论证后的决策,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