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 编号:2019-041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无锡贝斯特投资有限公司、曹余华、无锡市鑫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斯特”)于 2019 年 8
月20日发布了《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公司股东无锡市鑫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石投资”)计划以
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1%)。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收到鑫石投资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
情况的告知函》。截至 2019 年 12 月 4 日,鑫石投资减持计划的数量已过半,根
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鑫石投资为贝斯特核心员工的持股平台,本次股份减持为通过鑫石投资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的部分员工(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外)因个人资金需求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截止本
公告披露日,鑫石投资共减持股份 130.5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528%,具体
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元/股) (万股) (%)
无锡市鑫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9月 12 日-2019 0.4025%
石投资合 年 9 月 27 日 16.0753 80.49
伙企业(有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11 月 12 日 14.1955 0.0834%
限合伙) -2019 年 11 月 27 日 16.67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12 月 4 日 14.3627 33.40 0.1670%
合计: 130.56 0.6528%
注:鑫石投资共持有 7,106,400 股贝斯特股份,股份来源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
股份,其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确定。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 (万股) (%)
无锡市鑫石 合计持有股份 710.64 3.5532% 580.08 2.9004%
投资合伙企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业(有限合 710.64 3.5532% 580.08 2.9004%
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通过鑫石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控股股东无锡贝斯特投资有 限公司、实际
控制人曹余华及其近亲属(陈斌、曹余德、毛晔星)、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
他核心人员(曹余华、许小珠、华刚、兰恒祥、张华鸣、张新龙 、陈斌、郭俊新 、赵宇)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鑫石投资间接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此上述人员通过
鑫石投资共计间接持有公司 4,146,300 股,仍应严格遵守相应股份限售承诺。截止本公告披
露日,上述人员严格遵守其股份限售承诺,承诺正常履行中。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
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
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履行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截至本公告日,鑫石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
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