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0-080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届满,公司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林雪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张益谦先生、侯鹏亮先生、齐秀彬女士、吴伟东女士、程小茁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高青山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齐秀彬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杨萍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1、林雪焰先生简历
林雪焰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 年毕业于
电子科技集团第 30 研究所,获硕士学位。1993 年至 1996 年任职于电子科技集
团第 29 研究所;1999 年至 2005 年分别任职于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创原天地科技有限公司;2005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曾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曾获“北京市科技进步奖(省部级)三等奖”、“国家密码科技进步奖(省部级)二等奖”等。
截至 2020 年 9 月 28 日,林雪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38,936 股,约占
公司总股本的 0.69%。林雪焰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雪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张益谦先生简历
张益谦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 年毕业于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软件工程领域工程专业,获工程硕士学位。2001 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销售代表、政府与公共服务部经理、大客户中心总监、营销中心总监、公司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 2020 年 9 月 28 日,张益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76,768 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 0.21%。张益谦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益谦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侯鹏亮先生简历
侯鹏亮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 毕业于江
汉大学计算机技术系分析测试专业,大学专科学历;2004 毕业于武汉大学软件工程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现就读于中国科学院大学,信息化战略与科技创新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1997 至 2011 年分别任职于武汉维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维豪信息安全有限公司。2011 年 6 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曾先后荣获“武汉市科技进步三等奖”、“上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北京市科学技术三等奖”,2016 年“工业控制系统密码应用研究项目”获得省部级密码奖三等奖。
截至 2020 年 9 月 28 日,侯鹏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侯鹏亮先生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侯鹏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齐秀彬女士简历
齐秀彬女士: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 年毕业于
哈尔滨工业大学,获硕士学位。2001 年至 2016 年就职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05 年至 2016 年担任该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 年至 2016 年兼任总法律
顾问;2017 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齐秀彬女士已于 2017 年 6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 (证号:2017-3A-165),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 2020 年 9月 28 日,齐秀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齐秀彬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会秘书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齐秀彬女士通讯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68 号左岸工社 15 层
邮政编码:100080
联系电话:010-58045602
传真号码:010-58045836
电子邮箱:dongban@bjca.org.cn
5、吴伟东女士简历
吴伟东女士: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 年毕业于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91 年至 2017 年先后任职于北京市人事局政策法规处、华理经济文化发展公司、北京大发正大有限公司、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 1 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 2020 年 9 月 28 日,吴伟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吴伟东女士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伟东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程小茁先生简历
程小茁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 年毕业于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2000 年至 2004 年任职于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开发部工程师、项目经理、售前工程师;2004 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曾荣获北京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截至 2020 年 9 月 28 日,程小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6,371 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 0.14%。程小茁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程小茁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高青山先生简历
高青山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 年毕业于
郑州轻工业学院会计学专业,获学士学位。2000 年任职于贵州航天乌江机电设
备有限公司财务部,2007 年 7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职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部,历任审计员、审计经理、高级经理、审计总监。2017 年 5 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 2020 年 9 月 28 日,高青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高青山先生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青山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8、杨萍女士简历
杨萍女士:198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 年毕业
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专业,获法律硕士学位。曾先后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书、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证书。2010 年任职于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2013 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杨萍女士已于 2017 年 6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证书号:2017-3A-166)。截至 2020 年 9 月 28 日,杨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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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010-5804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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