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会畅通讯 股票代码:300578 公告编号:2018-084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暨减
持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彭朴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18年7月2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彭朴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其计划未来三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9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99%。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75)。
2、2018年8月7日,公司收到股东彭朴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暨减持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告知函,其于2018年7月25日至8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652,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26%。其中,2018年8月7日因其误操作于上午11时08分委托买入公司股票15,000股,买入成交均价19.126元/股,买入成交金额286,886.00元,买入成交1笔;并于2018年8月7日下午至当日收盘前委托卖出公司股票85,040股,卖出成交均价19.285元/股,卖出成交金额1,640,004.00元,卖出成交10笔,其上述误操作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日,股东彭朴持有公司股份8,305,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2723%。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畅通讯”或“公司”)于2018年8月7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彭朴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暨减持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告知函》,其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过程中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人:彭朴
2、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3、减持时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10月23日);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10月5日);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132万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即不超过264万股);
5、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3,9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99%。
二、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后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1、股东买卖股份情况
股东名 交易方 交易时 交易方 成交笔 成交均价 成交股数 占公司总
称 式 间 向 数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
彭朴 集中竞 2018年7 卖出 23 23.3460 117,900 0.0890
价 月25日
彭朴 集中竞 2018年7 卖出 19 21.2800 123,400 0.0932
价 月30日
彭朴 集中竞 2018年7 卖出 2 21.2400 2,500 0.0019
价 月31日
彭朴 集中竞 2018年8 卖出 27 20.9800 101,720 0.0768
价 月1日
彭朴 集中竞 2018年8 卖出 47 18.8600 205,000 0.1548
价 月6日
彭朴 集中竞 2018年8 卖出 2 19.1160 16,700 0.0126
价 月7日
彭朴 集中竞 2018年8 买入(误 1 19.1260 15,000 0.0113
价 月7日 操作)
彭朴 集中竞 2018年8 卖出(误 10 19.2851 85,040 0.0642
价 月7日 操作后)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本比例(%)(股) 本比例(%)
合计持股 8,942,400 6.7536 8,305,140 6.2723
彭朴 其中:无限售流 8,942,400 6.7536 8,305,140 6.2723
通股
有限售流通股 0 0 0 0
三、本次短线交易的补救措施及处理情况
根据股东彭朴当天向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情况说明,2018年8月7日,其拟按减持计划继续减持公司股票,并于当天下午收盘后数据统计时发现,其在登录交易软件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时,由于操作失误将一笔“卖出”指令误操作成“买入”,于2018年8月7日上午11时08分错误委托买入公司股票15,000股,买入成交均价19.126元/股,买入成交金额286,886.00元,买入成交1笔;并于2018年8月7日下午开市后至收盘前委托卖出公司股票85,040股,卖出成交均价19.285元/股,卖出成交金额1,640,004.00元,卖出成交10笔。
股东彭朴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亦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上述买入行为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1、根据《证券法》第47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9条的规定,股东彭朴在减持公司股票期间误操作买入行为已构成短线交易,股东彭朴承诺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主动向公司上缴其所得收益。计算方法如下:根据其六个月内买卖股票情况统计计算,最高卖出价格为23.65元/股,本次买入公司股票最低成交价格19.126元/股计算,短线交易股数为100,040股,本次短线交易的获利金额4,52,580.96元。
2、股东彭朴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就本次误操作构成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同时承诺:今后将加强账户管理,谨慎操作,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其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47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在上述交易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买卖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重申
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彭朴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彭朴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75)。截至本公告日,彭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彭朴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行为除上述短线交易外,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也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做的承诺。
4、本次减持后,彭朴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股东彭朴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暨减持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