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开润股份”)
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14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31,2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63%。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 年 5 月 2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55.35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44.28 万股,预留 11.07 万股。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
象共 170 人。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7-037)、(2017-038)、(2017-039)。
2、2017 年 6 月 28 日,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7-046)。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因实施了权益分派,公司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5.35 万股调整为 99.63 万股。授予价格由 50.83 元/股调整为 27.9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017-056)、(2017-057)、(2017-059)。
4、2017 年 8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获授激励对象离职及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情形,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99.63 万股调整为 95.287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76.23 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步调整为19.0575万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170人变更为148
人。同时,确定 2017 年 8 月 4 日为授予日,向 148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76.23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7-064)、(2017-065)、(2017-066)。
5、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激励对象的议案》。鉴于公司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部分获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
整,激励对象从 148 名调整为 142 名,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6.23 万股调整为 75.672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073)、(2017-074)、(2017-075)。
6、2018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议
案》,确定 2018 年 3 月 1 日为授予日,向 48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9.0575
万股,授予价格为 31.32 元/股。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激励对象吴祥鹏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合计 0.0235 万股股份,因而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登记 47 人,登记股份 19.0340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7、2018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并于 2018 年 5 月 3 日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 8 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21,96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8-029)、(2018-038)。
8、2018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因实施 2017 年度权益分派,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19.0340 万股调整为 34.2612 万股,授予价格由 31.32
元/股调整为17.22元/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1,960股调整为39,528股,回购价格由 27.96 元/股调整为 15.3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8-041)、(2018-042)、(2018-043)。
9、2018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对 12 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 61,031 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涉及 8 人,共 20,736
股,每股 15.35 元;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涉及 4 人,共 40,295 股,每股 17.22 元。
对 126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390,550 股限制性股票按照规定解除限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074)、(2018-075)、(2018-076)、(2018-077)、(2018-089)。
10、2019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 9 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股,每股 15.35 元;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涉及 3 人,共 64,501 股,每股 17.22 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9-019)、(2019-027)。
11、2019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议案》,同意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5.35 元/股调整为 15.15 元/股,对预留
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7.22 元/股调整为 17.02 元/股;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除 2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13,275 股)因离职不满足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外,同意对 38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224,541 股)所持有的 67,362 股限制性股票按照规定解除限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9-066)、(2019-067)。
12、2019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 10 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2,095 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涉及 6 人,共 68,267 股,每股 15.15 元;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涉及 4 人,共
33,828 股,每股 17.02 元。
二、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情况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二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期数量占限制性股票
数量的比例为 20%。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8 月 4 日,完
成登记之日为 2017 年 9 月 8 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号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该情形,满足解除限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售条件。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该情形,满足解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除限售条件。
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