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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润股份: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01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开润股份”)于2019年5月3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8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7,3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10%。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5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55.3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44.28万股,预留11.07万股。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70人。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037)、(2017-038)、(2017-039)。

  2、2017年6月28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046)。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因实施了权益分派,公司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5.35万股调整为99.63万股。授予价格由50.83元/股调整为27.9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056)、(2017-057)、(2017-059)。

  4、2017年8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获授激励对象离职及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情形,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9.63万股调整为95.287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76.23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步调整为19.0575万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170人变更为148人。同时,确定2017年8月4日为授予日,向14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76.23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064)、(2017-065)、(2017-066)。

  5、2017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激励对象的议案》。鉴于公司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部分获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激励对象从148名调整为142名,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6.23万股调整为75.672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073)、(2017-074)、(2017-075)。

  6、2018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议案》,确定2018年3月1日为授予日,向4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9.0575万股,授予价格为31.32元/股。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激励对象吴祥鹏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合计0.0235万股股份,因而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登记47人,登记股份19.034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7、2018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18年5月3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8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96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029)、(2018-038)。

  8、2018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因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19.0340万股调整为34.2612万股,授予价格由31.32元/股调整为17.22元/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1,960股调整为39,528股,回购价格由27.96元/股调整为15.3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18-041 )、( 2018-042 )、(2018-043)。

  9、2018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于2018年9月25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对12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1,031股进行回购注销,对126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390,550股限制性股票按照规定解除限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074)、(2018-075)、(2018-076)、(2018-077)、(2018-089)。
  10、2019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19年3月18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9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8,069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涉及6人,共33,568股,每股15.35元;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涉及3人,共64,501股,每股17.22元。

    二、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期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为30%。公司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8年3月1日,上市日为2018年5月28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序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该情形,满足解除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限售条件。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该情形,满足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解除限售条件。

    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业绩层面指标考核: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激励成本摊销  利润(激励成本摊销前)为

    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160,856,798.11元,2016年度归
    利润作为计算依据。(2)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激励成本

    若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的规  摊销前)为79,314,585.85元。

    定回购当年度可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18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为

                                                    102.81%,达到了业绩指标考核
                                                    要求。

4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若公司业绩考核达标,解除限售  38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
    比例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计算。            为S档,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S、A、B、C、D五

    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

    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考核结果    S    A    B  C  D

        标准系数  100%  90%  75%60%0%

    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

    统一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将根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办理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