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7 证券简称:开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6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开润股份”)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拟将部分预留份额进行分配。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
公司于2017年9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17年10月11日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085)、(2017-086)、(2017-092)。
截至2017年11月9日收盘,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2,375,239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46,305,221.40元,成交均价为人民币61.59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098)。
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18年5月3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公司以截至2017年末总股本120,762,72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3元(含税);以截至2017年末总股本120,762,72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038)。本次权益分派完
成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买入股票数量增至4,275,430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4,275,4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认购情况(预留份额分配前):
序 参与对象 占本计划
份额(万份)
号 姓名 职务 总份额比例
1 丁丽君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59.8 1.70%
2 徐耘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01.7 0.66%
3 陈胜超 监事 6.6 0.04%
4 其他员工 10431.9 68.18%
5 预留 4,500.0 29.41%
合计 15,300.0 100.00%
二、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情况
为满足未来发展需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了部分份额,预留份额为4,500万份,暂由公司控股股东范劲松先生代为持有。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认购对象要求,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确定了57名认购对象认购部分预留份额,经董事会确认并经监事会核实,同意57名参与人认购部分预留份额合计2,541.3万份。剩余预留份额1,958.7万份暂由公司控股股东范劲松先生继续代为持有。
本次部分预留份额分配完成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认购情况:
序 参与对象 占本计划
份额(万份)
号 姓名 职务 总份额比例
1 丁丽君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59.8 1.70%
2 徐耘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01.7 0.66%
3 陈胜超 监事 6.6 0.04%
4 其他员工 12,973.2 84.79%
5 预留 1,958.7 12.80%
合计 15,300.0 100.00%
三、监事会对预留份额分配对象等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份额分配的对象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的分配事宜根据此前公司披露并实施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进行,本次预留分配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情形。
3、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的分配,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相关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的分配事宜根据此前公司披露并实施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进行,本次预留分配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情形。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确认的持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和资格条件。
3、公司本次就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的分配,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相关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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