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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润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04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开润股份”)于2018年8月3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决定对12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1,031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涉及8人,共20,736股,每股15.35元;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涉及4人,共40,295股,每股17.22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5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55.3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44.28万股,预留11.07万股。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70人。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037)、(2017-038)、(2017-039)。

  2、2017年6月28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3、2017年7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因实施了权益分派,公司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5.35万股调整为99.63万股。授予价格由50.83元/股调整为27.9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056)、(2017-057)、(2017-059)。

    4、2017年8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获授激励对象离职及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情形,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9.63万股调整为95.287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76.23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步调整为19.0575万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170人变更为148人。同时,确定2017年8月4日为授予日,向14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76.23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064)、(2017-065)、(2017-066)。

    5、2017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激励对象的议案》。鉴于公司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部分获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激励对象从148名调整为142名,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6.23万股调整为75.672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073)、(2017-074)、(2017-075)。

    6、2018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议案》,确定2018年3月1日为授予日,向4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9.0575万股,授予价格为31.32元/股。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激励对象吴祥鹏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合计0.0235万股股份,因而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实
www.cninfo.com.cn(2018-015)、(2018-016)、(2018-017)。

    7、2018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8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96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029)、(2018-038)。

    8、2018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因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19.0340万股调整为34.2612万股,授予价格由31.32元/股调整为17.22元/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1,960股调整为39,528股,回购价格由27.96元/股调整为15.3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18-041 )、( 2018-042 )、(2018-043)。

  9、2018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由于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1,031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涉及8人,共20,736股,每股15.35元;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涉及4人,共40,295股,每股17.22元。

  2、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上述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减少(股)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53,920,81570.71%                61,031153,859,78470.7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153,920,81570.71%                61,031153,859,78470.7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  153,920,81570.71%                61,031153,859,78470.70%

4、外资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3,755,16529.29%                      63,755,16529.30%
1、人民币普通股      63,755,16529.29%                      63,755,16529.3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217,675,980100.00%                61,031217,614,949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审核后认为: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将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原因、数量、价格及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的相关限制性股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价格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