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7 证券简称:开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7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8年3月1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9.0575万股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1日召开二届董事会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
确定2018年3月1日为授予日,向4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9.0575万股,
授予价格为31.32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5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7年6月28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17年7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因实施了权益分派,公司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5.35万股调整为99.63万股;授予价格由50.83元/股调整为27.9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7年8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7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激励对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议
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48名激励对象19.0575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授予日为2018年3月1日。二、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根据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为:
(一)根据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的规定如下: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董事会对授予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1、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后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
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和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4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9.0575万股。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不涉及公司董事;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 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涉及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二)授予日:2018年3月1日。
(三)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31.32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预留限制性股 占本公告日股
姓名 职务
号 票数量(万股) 票总量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副总经理、董
1 徐耘 0.889 4.66% 0.01%
事会秘书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8.1685 95.34% 0.15%
及核心业务人员(47人)
合计 19.0575 100.00% 0.16%
(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六)解除限售安排: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限
解除限售时间
期 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个解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
30%
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
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
第二个解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 30%
除限售期
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
第三个解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 40%
除限售期
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七)解除限售的主要条件:
1、公司层面考核条件
预留部分各年度限制性股票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8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低于32%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9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低于52%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0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低于75%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
根据公司制定的《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若公司业绩考核达标,解除限售比例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计算。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