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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77 深市 开润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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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润股份: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07-31

证券代码:300577         证券简称:开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9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7月28日,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基本概况

    为完善核心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股东、公司与员工利益的一致性,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55.35万股,授予价格为50.83元/股;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70人,包括公司公告本计划草案时在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5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7年6月28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17年7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的说明

    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6,667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6,66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

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实施完毕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的调整方法(详见《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5.35万股,调整为99.63万股;授予价格由50.83元/股,调整为27.96元/股。

    1、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

    Q=Q0×(1+n) =55.35×(1+0.8)= 99.63万股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授予价格的调整

    P =(P0-V)/(1+ n )=(50.83- 0.5)/(1+ 0.8)= 27.96元/股

    其中: 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 n 为每股的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 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 监事会对本次调整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方案已实施完成,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由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成,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国浩(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已就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程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国浩(上海)律师事务所所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