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5 证券简称:中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旗股份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宁新区管环罚[2023]22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公司“产品资源化利用及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之规定,在法律适用审查和相关证据核查的基础上,经集体案审讨论研究,决定如下:
1、责令改正;
2、处罚人民币贰拾伍万陆仟壹佰陆拾元整。
二、处罚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说明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所受处罚的事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1 和 10.5.3 规定的情形。本次行政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二)公司基本情况
2022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31,005.90 295,211.30 192,292.66 209,378.49 29,371.88
(三)本次处罚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处罚未造成责令停产整治的情形,未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采取的措施
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守法意识,加强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 的学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法律责任。
四、报备文件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06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