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5 证券简称:中旗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2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计划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周学进和丁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有关内容如下:
1. 持本公司股份 12,597,6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7.18%)的股东周学进先生
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2019 年 1 月 25 日起)后的六个月内以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2019 年 1 月 9 日起)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
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149,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29%)。
2.持本公司股份 1,978,54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70%)的股东丁阳先生拟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2019 年 1 月 25 日起)后的六个月内以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2019 年 1 月 9 日起)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
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94,63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7%)。
以上减持的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7月24日收到股东周学进和丁阳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完成情况告知函》,截止2019年7月24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周学进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元/股) (股) 的比例(%)
集中竞价 2019/3/27 34.19 1,204,560 0.91
周学进 2019/3/28 34.41 115,200 0.09
大宗交易 2019/6/13 23.43 500,000 0.38
20019/6/18 24.40 180,000 0.14
合计 - - - 1,999,760 1.52
2、股东丁阳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的
(元/股) (股) 比例(%)
2019/1/28 29.59 61,560 0.05
丁阳 集中竞价 2019/6/17 27.456 348,060 0.26
2019/6/24 28.192 410,700 0.31
合计 - - - 820,320 0.62
注:1、上述股东所持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2、2019 年 5 月 8 日中旗股份进行利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为 132,030,000 股,以上内容按转增后的总股本计算。(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22,675,680 17.18 20,675,920 15.66
周学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675,680 17.18 20,675,920 15.6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3,561,388 2.70 2,741,068 2.08
丁阳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561,388 2.70 2,741,068 2.0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2019 年 5 月 8 日中旗股份进行利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为 132,030,000 股,以上内容按转增后的总股本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周学进和丁阳的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周学进和丁阳的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前述减持计划中声明:
(1)周学进先生: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变动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实际减持价格履行了该等承诺。
(2)丁阳先生: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变动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实际减持价格履行了该等承诺。
三、备查文件
周学进和丁阳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完成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