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2 证券简称:安车检测 公告编号:2024-046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8.00 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7.98 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 年 5 月 31 日
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概述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含),以不超过 18.00 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2024 年 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二、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根 据 公 司 2024 年 2 月 20 日 、 2024 年 2 月 2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08)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回购实施期间,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区间,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了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议 案 》 , 并 于 2024 年 5 月 2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8,988,812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389,600 股后的股本 226,599,212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0.2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531,984.24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股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4,531,984.24 元/228,988,812 股×10=0.197912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股利(含税)=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97912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31 日。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区间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 18.00 元/股调整为 17.98 元/股。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股利(含税)。公司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股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4,531,984.24 元/228,988,812 股×10=0.197912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因此,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8.00 元/股-0.0197912 元/股≈17.98 元/股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 年5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