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2 证券简称:安车检测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
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4 号),深圳市安车
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车检测”)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35,347,692 股,发行价格为 32.50 元/股,本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48,799,99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7,435,849.04 元 ( 不 含 增 资 税 )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131,364,140.9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
[2021]000252 号、大华验字[2021]000253 号)。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的 5,034 万元,用于收购深圳市粤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粤检”)51%的股权、增资及收购深圳粤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检投资”)51%的股权。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的金额占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4.4495%,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前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 93,730.2
2 收购沂南永安 70%的股权 2,555
3 收购蒙阴锦程 70%的股权 2,004.8
4 收购蒙阴蒙城 70%的股权 1,470
5 收购临沂正直 70%股权 15,120.00
合计 114,880.00
调整后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 88,696.2
2 收购沂南永安 70%的股权 2,555
3 收购蒙阴锦程 70%的股权 2,004.8
4 收购蒙阴蒙城 70%的股权 1,470
5 收购临沂正直 70%股权 15,120
6 投资机动车检测站项目 5,034
合计 114,880.00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分别与深圳粤检及广东粤检机动车检测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广东粤检”)及相关交易对方签署《购买资产框架协议》,2021年 10 月 2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关于签署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的公告(一)》(公告编号:2021-076)及《关于签署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的公告(二)》(公告编号:2021-077)。
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如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本次议案,公司将全部使用自筹资金进行收购,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不影响本次收购的生效和实施。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项目未涉及政府部门的有关备案程序,无需进行报备。
二、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募投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1)立项批准时间
原 募 投 项 目 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 立 项 , 立 项 编 号 :
2020-370911-74-03-105755。
(2)项目实施主体
原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山东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拟投入金额
原募投项目的拟投入金额为 99,760.00 万元人民币。
(4)拟资金投入明细构成
原募投项目的拟投资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1 建筑工程费 56,012.35
2 设备购置费 36,609.04
3 安装工程费 1,013.44
4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5,022.15
5 预备费 -
6 铺底流动资金 1,103.02
合 计 99,760.00
(5)计划投入进度及建成时间
原募投项目计划 3 年内分批建设完成,计划第一年投资建设 31 个,其
中大型站 8 个,小型站 23 个;计划第二年投资建设 33 个,其中大型站 8 个,
小型站 25 个;计划第三年投资建设 36 个;其中大型站 9 个,小型站 27 个;
检测站运营中心计划 1 年内建成。
(6)预计效益
原募投项目预计运营后年均实现净利润 17,903.31 万元,税后财务内部
收益率 14.85%,税后投资回收期 7.29 年(含建设期)。
2、原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受车检新政进一步放宽机动车强制检测要求的影响,机动车检测频次、检测数量存在一定程度的下降,短期内下降幅度尤为明显,导致 2021 年内机动车检测行业准入者持观望态度。基于对行业现状的充分调研,公司在
2021 年内审慎开展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工作,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但因我国机动车检测站整体配比水平仍偏低,预计未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在用车车龄的不断增长,检测量于 2022 年将逐步恢复增长,将持续促进机动车检测服务市场以及上游机动车检测系统供应市场的发展,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陆续建设实施计划拓展的机动车检测站。
(二)历次方案调整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三家机动车检测站 7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的 6,029.8 万元用于收购沂南县永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70%的股权、蒙阴锦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70%的股权、蒙阴县蒙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70%的股权,实施主体由“山东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1、原募投项目投资原因
原募投项目是通过检测站建设、运营以及检测站运营中心来帮助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快速建立机动车检测服务连锁经营品牌,解决当前机动车检测服务行业痛点,为全国机动车检测服务消费者提供统一化、规范化、标准化、透明化的机动车检测服务,成为国内领先的机动车检测服务专业机构。
2、变更募投项目及实施主体的原因
原募投项目计划 3 年内分批建设完成,实施主体为山东安车检测技术有
限公司。鉴于机动车检测站选址需考虑的因素较多以及建设与回报周期长,募集资金利用率较低,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经公司综合考虑研判,为进
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拟使用原募投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的 5,034 万元,用于收购深圳粤检 51%的股权、增资及收购粤检投资 51%的股权,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拟变更为安车检测。本次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