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2 证券简称:安车检测 公告编号:2021-027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有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负责,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0 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0 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梁春先生。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232 人,注册
会计师人数 1,64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21人。
3.业务信息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为 199,035.34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173,240.61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73,425.81 万元。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19家,涉及的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 2.97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19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为 266.73 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7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和自律监管措
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赖其寿,2015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9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 2021 年
11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勇军,1994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 9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11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1 年 1 月开始担任本项目复核合伙人,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5 家次。
(3)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灵芝,2006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 11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范围、审计工作量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协商确定。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履行的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负责,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
力,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履行的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1 年度审计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履行的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负责,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1 年度审计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相关资料。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会成员、管理层进行必要沟通、交流,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负责,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且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项目合伙人身份证
件、执业证照、简历及联系方式,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