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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车检测: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2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虽已签署并正式生效,但可能受到气候、外界人为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给本合同履行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次签订的合同金额为3800.938288万元,约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7.20%。若该合同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增长。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合同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2019年6月10日,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承包人”)与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深圳建工署工管中心”或“发包人”)签订了《深圳市机动车驾驶员训练考场工程考试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合同”)与《工程质量保修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是国内第一家专门负责政府工程建设管理的单位,成立于2002年,是深圳市政府直属正局级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除水务和交通)的建设管理,项目类型涵盖文体教育、医疗卫生、口岸、市政、公园、保障性住房等。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是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深圳建工署工管中心为深圳市政府直属正局级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的直属事业单位,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方面的风险小。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深圳建工署工管中心与本公司未发生过购销情况。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深圳市机动车驾驶员训练考场工程考试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2、工程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简龙村上下路78号

    3、工程内容:深圳市机动车驾驶员训练考场工程考试系统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移交,光纤工程及相关检测等

    4、计划开竣工日期: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00%

    (二)工程承包范围

    1、货物供应及安装:深圳市机动车驾驶员训练考场工程考试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所包含的全部设备及材料。

    2、货物供应及安装方式:负责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等相关工作。(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内容)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2019年7月1日(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2、竣工日期:2019年12月31日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务署标准的合格工程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币种:人民币

    2、合同价:3800.938288万元,(大写)叁仟捌佰万玖仟叁佰捌拾贰元捌角捌分整。(最终结算价以甲方审定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或深圳市相关审计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六)支付方式


    1、预付款的支付

    本工程开工预付款为合同价的25%即950万元(人民币),在合同签订生效且承包人提交开工预付款担保后,并经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预付款证书报发包人后14天内,办理支付手续并提交给相关付款部门。开工预付款在期中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的35%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合同价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期中支付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期中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的85%时扣完。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依据监理工程签发的期中支付证书办理支付手续并提交相关付款部门,累计月支付金额达到合同价90%时暂停支付。待工程竣工结算后,支付到审定工程结算总额的97%,留下3%的保修金。

    3、保修金的退还

    保修金待保修期满2年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时,在经监理工程师核证的最后支付证书中退还给承包人。

    (七)双方承诺

    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2、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2019年6月10日

  2、合同订立地点:深圳

  3、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九)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科目一理论考试系统、科目二场地考试系统、科目三道路考试系统、总控制中心、龙岗交警大队考试服务大厅新建光缆工程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十)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结合该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科目一理论考试系统

  2、科目二场地考试系统;

  3、科目三道路考试系统;

  4、考场监控管理中心;

  5、龙岗交警大队考试服务大厅新建光缆工程;

  承包人在2年保修期内排2名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长驻考场,为以上设备提供服务,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订的合同金额为3800.938288万元,约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7.20%。本次合同的签订是公司在驾考领域实现的重大突破。若该合同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增长。

  2、合同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不会因此而对深圳建工署工管中心形成业务依赖,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3、合同虽已签署并正式生效,但可能受到气候、外界人为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给本合同履行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合同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签订的《深圳市机动车驾驶员训练考场工程考试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协议书》;

  2、公司与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