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572 股票简称:安车检测 公告编号:2018-048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王满根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华睿环保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合计持股5%的股东王满根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华睿环保产业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
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210,48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41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97%)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
王满根、南京华睿环保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华睿”)
2、股东持股情况
占公司总股本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数(股)
王满根 3,091,361 2.55 1,082,561
南京华睿 4,500,000 3.72 3,600,0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公司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数量、比例、减持方式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王满根 1,082,381 0.894% 集中竞价
南京华睿 128,100 0.106% 集中竞价
2,418,000 1.997% 大宗交易
注:(1)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2)王满根为公司上市前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华睿环保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间接持有南京华睿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王满根与南京华睿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减持比例合并计算,并遵守“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的规定。
4、减持期间:采取集中竞价减持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采取大宗交易减持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前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6、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相关股东减持承诺
(1)南京华睿环保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限售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本公司合计减持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80%,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前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2)王满根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限售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本人合计减持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70%,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前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王满根、南京华睿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王满根、南京华睿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