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016年8月1日通过)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8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郭庆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议案>有效期并修订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董事会处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1月-3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日
2-2-1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出席会议的董事:
董事:郭庆(签字)___________
董事:殷筱华(签字)___________
董事:郑兵(签字)___________
董事:余可曼(签字)___________
独立董事:舒华英(签字)___________
独立董事:张国煊(签字)___________
独立董事:郝玉贵(签字)___________
年月日
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