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二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第三章 股份 ......5
第一节 股份发行......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7
第三节 股份转让......9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10
第一节 股东 ...... 10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2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5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8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第五章 董事会 ...... 25
第一节 董事 ...... 25
第二节 董事会...... 28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3
第七章 监事会 ...... 35
第一节 监事 ...... 35
第二节 监事会...... 36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7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7
第二节 内部审计...... 41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1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42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3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43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4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46
第十二章 附 则...... 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系深圳太辰光通信有限公司按原帐面净资产值折股整
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24721938J。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194.4 万股,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T&S Communications Co., Ltd.
公司住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秀新社区锦绣中路 8 号太辰光通信
科技园
邮政编码: 518118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贰仟玖佰玖拾玖万陆仟捌佰元
整(¥229,996,800 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
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 开展
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致力于光通信与光传感事业的发展,依
靠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使公司的产品在技术创新、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具有国内外市场竞争能力,在投资各方获得满意回报的同时,让公司员工都能感受到自身事业的成就与满意的工作收益。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光电器件及相关设备的研
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有物业租赁。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
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六条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壹元。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2,999.68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于公司发起设立时认购的股份数量(包括公司
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及所占公司股份总额比例详见下表所列示: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有股份数额(万股) 占股份总额比例
1 张致民 1,128.60 11.777%
2 赵芝伟 645.48 6.736%
3 张艺明 599.94 6.260%
4 张映华 516.78 5.393%
5 蔡乐 340.56 3.554%
6 王彤 257.40 2.686%
7 林升德 237.60 2.479%
8 姜丽娟 233.64 2.438%
9 蔡波 233.64 2.438%
10 张映莉 219.78 2.293%
11 肖湘杰 199.98 2.087%
12 黄伟新 172.26 1.798%
13 马丽 166.32 1.736%
14 吴第春 154.044 1.607%
15 郑余滨 144.54 1.508%
16 卫广远 106.326 1.110%
17 刘建飞 100.98 1.054%
18 龙炼 77.22 0.806%
19 曹佳荣 76.428 0.798%
20 张超 51.876 0.541%
21 倪造 41.58 0.434%
22 熊茜 38.214 0.399%
23 刘青玲 37.62 0.393%
24 叶志滨 35.244 0.368%
25 李检大 33.66 0.351%
26 盛泽华 33.264 0.347%
27 侯丹 29.70 0.310%
28 潘殿辉 26.928 0.281%
29 曾菊娟 26.73 0.279%
30 段香兰 25.938 0.271%
31 李焕玲 25.74 0.269%
32 龙辰 25.74 0.269%
33 魏国强 25.344 0.264%
34 张新荃 23.76 0.248%
35 张丽贤 22.374 0.233%
36 何健 21.384 0.223%
37 杜利明 13.86 0.144%
38 张晓莉 13.86 0.144%
39 燕喜平 13.86 0.144%
40 杨新 13.86 0.144%
41 梁霞 11.682 0.122%
42 胡运哲 9.9 0.103%
43 吴志文 8.712 0.091%
44 吴涛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