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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源材质: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3

星源材质: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3-113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未来审计需要等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开展,经公司内部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通过邀请选聘方式,拟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5、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61
名、注册会计师 326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6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2,044.78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595.8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1,407.04 万元。2022年度为 7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9,085.74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
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惩戒 2 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游泽侯

    游泽侯,注册会计师,2007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取得注册会计
师资格,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武汉科前、申菱环境等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雪莲

    张雪莲,注册会计师,2017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取得注册会计
师资格,202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署了中崎股份等公众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林希敏

    林希敏,注册会计师,1995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 年取得注册会计
师资格,199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锐捷网络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游泽侯、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雪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林希敏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游泽侯、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雪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林希敏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150 万元人民币。

    经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后,公司经营管理层将
根据 2023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4 年,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
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
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未来审计需要等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开展,经公司内部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通过邀请选聘方式,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知悉本事项并对此无异议。公司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改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其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综合考虑业务现状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变更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发展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改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质量控制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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