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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68 深市 星源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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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源材质: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星源材质: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3-043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6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0,000,000 张,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各项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9,023,236.86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0,976,763.1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440C00005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9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25,673,249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499,999,984.65 元,扣除发行费用 21,376,087.52 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78,623,897.1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
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2)第 440C000398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一)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规划,为使公司位于江苏省常州市、南通市的生产基地得到更有效的整合,便于集中建设、管理和运营,提升生产效率和规模效应,公司将可转债募投项目“超级涂覆工厂”、“年产 20,000 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项目”并入“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由南通星源作为实施主体继续实施公司新增涂覆隔膜与湿法隔膜产能项目。

    公司将原计划投入“超级涂覆工厂”和“年产 20,000 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
湿法隔膜项目”中的剩余募集资金 67,099.83 万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含
累计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全部用于“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的建设。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相关内容及本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用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1      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                      289,529.39

              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      75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        58,333.00

                  合计                      850,000.00        347,862.39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
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由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所投资产品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投资产品不得质押或作其他用途。

    (三)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拟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相关事宜。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现金管理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现金管理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现金管理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四)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保本型低风险投资理财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六、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2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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