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3-024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上市日期:2023 年 2 月 20 日
2、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数量:92.0753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7%
3、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价格:11.73 元/股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9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已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至 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
对象的异议,并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2 年 3 月 22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向 289 名激励对象以 18.25 元/股授予价格授予 259.01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2 年 4 月 11
日。
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需回购注销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2,586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12,586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022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2,586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2.146745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 152,878.93 元。
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3 年 1 月 9 日作为 2022 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90 名激励对象授予 93.17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1.73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权益授予数量的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同时,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3 年 1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 月 19 日,公司对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
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预
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3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在董事会确定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后至登记日之前,激励对象谈小文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拟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
励对象人数由 90 人调整为 89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 93.1679 万股调整为
92.0753 万股,授予价格保持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同时,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日:2023 年 1 月 9 日;
3、授予价格:11.73 元/股;
4、授予对象及数量: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89 人,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 92.0753 万股,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所 示:
获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 预留部分授予 占本公告日公
股) 限制性股票总 司总股本比例
数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92.0753
人员(共 89 人) 100% 0.07%
5、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时间安排具体如下: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享有 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投票权,也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 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 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
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6、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及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解锁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基数,2023 5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7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基数,2024 5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40%。
注:以上“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有效期内全部激励计划激励成本的影响。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考核结果(S) S≥90 90>S≥75 75>S≥60 S<60
标准系数 1 0.7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激励对象本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在 2023 年 1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确定的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