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3-02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起诉深圳中兴新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兴创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深圳赛恩士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公司发明专利权,请求法院判决上述企业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人民币 5000 万元等。
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收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粤 03 民
初 2644 号《案件受理通知书》。
相关涉及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二、诉讼最新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2022)粤 03 民初 2644 号《民事判决书》,深圳市中级人
民法院就公司起诉深圳中兴新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兴创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深圳赛恩士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做出以下判决:
驳回原告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事项、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情况说明
(一)公司会结合实际案情,根据享有的权利,考虑聘请专业律师团队针对本次诉讼事项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锂离子电池隔膜的研发和制造,具备隔膜干法、湿法、涂覆的自主研发能力以及雄厚的隔膜技术储备。长期以来,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公司所生产的全部隔膜产品均具备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或已取得相关知识产权许可。同时,公司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倡导公平竞争,并始终坚持合法合规经营。
(二)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报告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2022)粤 03 民初 2644 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