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3-009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9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并于 2023 年 1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相关文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数量的公告》、《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3 年 1月 10 日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公示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将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名单公示时限
达到 10 天,从 2023 年 1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 月 19 日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名单、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本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