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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67 深市 精测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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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测电子: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2

精测电子: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1-058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特定股东西藏比邻医疗科技产业中心(有限合伙)(属于上市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测电子”)股份1,057,37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8%)的股东西藏比邻医疗科技产业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比邻”)计划减持期间内拟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0.38%的股份,即 1,057,379 股。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 日收到持有公司股份 1,057,37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0.38%)的股东西藏比邻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精测电子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
                                                          例(%)            (股)

  1      西藏比邻      特定股东      1,057,379          0.38            1,057,37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投资者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精测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竞价交易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
大宗交易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

  6、减持数量、比例:西藏比邻本次拟减持不超过 1,057,379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38%。西藏比邻已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
核,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若此期间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7、减持承诺:西藏比邻在精测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承诺,西藏比邻所持有的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与股份相关的承诺与履行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西藏比邻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2)锁定期满后的 24 个月内,每年减持比例为其上市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100%以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自精测电子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3)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经营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将以书面方式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2、西藏比邻承诺在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披露《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高比例送转方案公告》后 6 个月内不存在新增的减持计划。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西藏比邻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减持计划是以公司截止 2021 年 5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78,129,951 股
为依据计算减持数量及减持比例,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025)目前尚在转股期,公司股本可能因可转债转股而发生变化,故最终实施的减持比例可能因为股本变化而变化。

    五、备查文件

  1、西藏比邻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精测电子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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