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0-133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骞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持有公司股份 71,712,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9.07%)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骞先生计划减持期间内拟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的股份,即4,934,091 股。
近日,公司收到彭骞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精测电子股份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彭骞先生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彭骞先生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减持前持有的股份 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当时总股 股数(股) 占现总股本
本比例(%) 比例(%)
彭骞 合计持有股份 71,712,000 29.07 71,712,000 29.07
其中:无限售 17,928,000 7.27 17,928,000 7.27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53,784,000 21.80 53,784,000 21.80
份
注 1: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 2:上述表中减持前持有的股份比例以公司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
本 246,704,565 股为依据计算,减持后持有的股份比例以公司截止 2020 年 10 月
16 日的总股本 246,683,080 股为依据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彭骞先生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
3、彭骞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彭骞先生将持续告知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彭骞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精测电子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