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0-065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原持股5%以上的股东武汉精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54),持公司股份 14,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87%)的股东武汉精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精至”)计划减持期间内拟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94%的股份,即7,200,000 股。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57)、《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武汉精至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162);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计划实
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69);于 2020 年 3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近日,公司收到武汉精至出具的《关于减持精测电子股份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武汉
精至 2019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 月 2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累计减
持公司股份 4,584,014 股,减持比例为公司股份总数的 1.8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其股份减持实施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股) (元/股) 比例(%)
大宗交易 2019.11.29 1,452,500 35.49 0.5919
大宗交易 2019.12.02 218,300 36.45 0.0890
大宗交易 2019.12.04 459,200 36.96 0.1871
竞价交易 2019.12.16 325,000 49.09 0.1324
竞价交易 2019.12.18 386,206 50.44 0.1574
武汉精至
竞价交易 2019.12.20 113,810 47.92 0.0464
竞价交易 2019.12.23 292,457 47.48 0.1192
竞价交易 2019.12.24 367,046 49.63 0.1496
竞价交易 2019.12.25 395,676 53.96 0.1612
竞价交易 2020.01.02 573,819 55.94 0.2338
1.8680
总计 — 4,584,014 — (注: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为
1.87)
注 1: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 2:武汉精至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公司的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减持前持有的股份 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当时总股 股数(股) 占现总股本
本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4,400,000 5.87 9,815,986 3.99
武汉精 其中:无限售 14,400,000 5.87 9,815,986 3.99
至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00 0 0.00
份
注 3:上述表中减持前持有的股份比例以公司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
股本 245,401,621 股为依据计算,减持后持有的股份比例以公司截止 2020 年 5
月 20 日的总股本 245,960,086 股为依据计算。
注 4: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025)目前尚在转股期,公司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而发生变化,武汉精至在上述减持期间内减持比例因为股本变化由 1.87%变为 1.8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武汉精至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
3、武汉精至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上市承诺,股票减持价格未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
4、武汉精至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1、武汉精至出具的《关于减持精测电子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