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19-133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补充说明的公告
股东西藏比邻医疗科技产业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西藏比邻医疗科技产业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比邻”)原为持有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测电子”)5%以上股份
的股东,在公司 2019 年 8 月 20 日披露了《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原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107)后,西藏比邻持有公司 9,587,055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91%。
2019 年 9 月 27 日公司收到西藏比邻出具的《关于减持精测电子股份的补充
告知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西藏比邻在 2019 年 8 月 20 日后持股比例低于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5%以下特定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票,不用披露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因此西藏比邻理解,后续减持精测电子不用披露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公告。此后,2019 年 8 月 28 日-2019 年 9 月 25 日,西藏比邻减持精测电子
1,367,000 股,减持比例 0.56%。
2019 年 9 月 26 日,西藏比邻自查发现,西藏比邻于 2014 年 3 月 24 日提交
的《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承诺函部分内容如下:
“3.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经营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将以书面方式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西藏比邻理解以上承诺是西藏比邻作为 5%以上股东所作承诺,在 2019 年 8
月 20 日之后,西藏比邻仅持有精测电子 3.91%的股份,故未按照以上承诺予以披露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在深入学习有关减持新规及监管案例后,西藏比邻认识到 2019 年 8 月 20 日
后的减持行为与上述承诺不符。西藏比邻在发现上述问题后,立即停止了继续减持的行为,在此就本次行为给公司及全体股东造成的不便,致以诚恳的歉意。
二、该事项的处理情况
今后,西藏比邻一定引以为戒,加强与上市公司的沟通与确认,加强对规则的学习和执行力度,遵循法规规定。西藏比邻后续减持行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执行,严格履行作为股东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西藏比邻出具的《关于减持精测电子股份的补充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