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18-071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沈亚非(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公司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沈亚非先生计划减持期间内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43%的股份,即350,000股。公司于2018年5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
2018年8月2日,公司收到沈亚非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精测电子股份的告知函》,沈亚非先生于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36,875股(注:公司于2018年5月11日完成2017年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由81,824,000股变更为163,648,000股;于2018年7月20日完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163,648,000股变更为163,614,000股,现公司总股本为163,614,000股),减持比例为公司股份总数的0.2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沈亚非先生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沈亚非先生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份变动情况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公司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沈亚非先生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沈亚非先生于2018年5月2日
至2018年5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36,875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0.21%。
2、股东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占现总股本
(股) (元/股) 比例(%)
沈亚非 竞价交易 2018.05.02 12,900 167.50 0.02
2018.05.15 323,975 75.09 0.20
合计 — 336,875 — 0.21
注1: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沈亚非先生本次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公司的股份。
3、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减持前持有的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占现总股本股数(股)占现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880,000 1.76 2,530,225 1.55
沈亚非 其中:无限售 720,000 0.44 370,225 0.23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2,160,000 1.32 2,160,000 1.32
份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计算依据公司总股本163,614,000股(权益分派后公司最新股本)。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沈亚非先生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
3、沈亚非先生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上市承诺,股票减持价格未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
4、沈亚非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
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1、沈亚非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精测电子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