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9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彦先生的通知,获悉张彦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
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股东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股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份比例 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股)
2020 年 01 月 2022 年 12 月 广发证券股份有
张彦 是 4,250,000 9.08% 1.61% 限公司
13 日 19 日
2020 年 01 月 2022 年 12 月 广发证券股份有
张彦 是 8,250,000 17.62% 3.13%
08 日 20 日 限公司
2020 年 05 月 2022 年 12 月 广发证券股份有
张彦 是 1,190,000 2.54% 0.45%
28 日 20 日 限公司
合计 13,690,000 29.24% 5.19% - - -
2、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是否为控股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限售股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押 为补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如是,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股) 充质 日 日 用途
比例 比例 注明限
一致行动人 押
售类型)
个人
是(高管 2022年12 2023年12 广发证券股
张彦 是 4,800,000 10.25% 1.82% 否 资金
锁定股) 月19日 月19日 份有限公司
需求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本次解质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解质押
押及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及质押后质 占已质 占未质
前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份限售和 份限售和
名称 (股) 例 押股份数量 押股份 押股份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冻结数量 冻结数量
(股)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张彦 46,827,256 17.75% 19,645,000 10,755,000 22.97% 4.08% 8,755,000 81.40% 26,365,442 73.09%
宁波
激扬
投资
咨询 10,945,420 4.15% 4,800,000 4,800,000 43.85% 1.82% 0 0.00% 0 0.00%
有限
公司
合计 57,772,676 21.91% 24,445,000 15,555,000 26.92% 5.90% 8,755,000 56.28% 26,365,442 62.45%
注:1、上述数据以公司截止目前总股本263,741,550股为依据计算。张彦先
生为公司董事长、高管,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均为
高管锁定股,合计为35,120,442股。
2、以上小数均保留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
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
司股份数量比例未超过50%。
2、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重大影响。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个人资信情况、财务状况良好,还款资金来源为个人日常收入(公司经营收入)、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确认书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