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象山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山激智”)和浙江紫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科技”)于近日收到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公布宁波市2021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甬高企认领[2022]1号),根据《宁波市2021年度第一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公司、象山激智和紫光科技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133100654,发证时间:2021年12月10日,有效期:三年。
2、象山激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133101177,发证时间:2021年12月10日,有效期:三年。
3、紫光科技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133100223,发证时间:2021年12月10日,有效期:三年。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当年起三年内,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次认定系公司、象山激智和紫光科技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期满后所进行的重新认定。该事项对公司、象山激智和紫光科技目前的经营及已享受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