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3476 号)同意,公司向 17 名
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92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98,0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及印花税人民币 9,670,238.6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8,329,761.32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1065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69,8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额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万元)
1 光学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7,000.00 30,000.00
2 太阳能封装胶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9,000.00 2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9,800.00 19,800.00
合计 85,800.00 69,80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十二个月以内的短期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投资期限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5、决策程序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6、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经过严格的评估,能够保证本金安全,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不将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