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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激智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
席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以短信及邮件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所作的《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0年度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0 年度审计报告》

  《2020 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已发表相关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136,762,723.32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07,439,430.70 元。

  基于上述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满足公司顺利开拓经营业务的需要,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预案:

  以公司股本总数 15,520.05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520,050.00 元。同时,公司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增 77,600,250 股,转增后公司股
本将增加至 232,800,750 股。本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需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232,800,750 元。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效率,需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具体内容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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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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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已发表相关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李冠群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辞去第三届董事职务。公司董事叶伍元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辞去第三届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意提名冷佳佳女士和黄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担任非独立董事,其中黄晁先生兼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为保证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稳步有序推进,满足公司运行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国内金融市场变化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在 2021 年拟向银行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27 亿元人民币。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贷款相关的一切事务,以便于申请授信工作的顺利进行。授信有效期为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时,公司拟为子公司宁波江北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解决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彦先生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综合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具体担保的金额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情况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关联董事张彦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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