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94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含子公司,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3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5,520.05万股的2.32%。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10.30万股,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的86.19%,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的2.00%;预留限制性股票49.70万股,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的13.81%,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32%。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