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1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叶伍元和俞根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持有公司股份13,775,1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88%)的股东、董事叶伍元先生计划减持期间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3,414,411股,本次拟减持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2%。持有公司股份13,775,1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88%)的股东、监事俞根伟先生计划减持期间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3,414,411股,本次拟减持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数据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叶伍元先生和俞根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激智科技股份进展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具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叶伍元先生和俞根伟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叶伍元先生仍持有本公司股份13,775,12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88%;俞根伟先生仍持有本公司股份13,775,12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8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叶伍元和俞根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叶伍元和俞根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4、叶伍元和俞根伟将持续告知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叶伍元和俞根伟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激智科技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