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7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增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6日在中国
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长张彦先生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
场稳定,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愿意与公司长期共同发展,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6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近日,公司收到张彦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激智科技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张彦先生于2018年6月6日至8月24日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
公司股份。鉴于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届满,现将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披露
如下: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东增持股份情况
增持股数(股) 增持均价
股东 增持 增持股数
增持时间 (按权益分派后 增持比例
名称 方式 (股) (元/股)
计算(注1))
张彦 集中 2018-6-6 12,889 16,756 29.585 0.010%
竞价 (权益分派前)
张彦 集中 2018-6-7 192,300 249,990 29.216 0.155%
竞价 (权益分派前)
张彦 集中 2018-6-15 243,100 316,030 27.576 0.196%
竞价 (权益分派前)
张彦 集中 2018-6-19 106,600 138,580 26.201 0.086%
竞价 (权益分派前)
张彦 集中 2018-6-21 26,800 34,840 22.399 0.022%
竞价 (权益分派前)
张彦 集中 2018-07-02 19,200 19,200 17.830 0.012%
竞价 (权益分派后)
张彦 集中 2018-07-20 82,390 82,390 18.188 0.051%
竞价 (权益分派后)
张彦 集中 2018-08-24 132,791 132,791 15.811 0.082%
竞价 (权益分派后)
合 - - - 990,577 - 0.613%
计
注1:按照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了换算(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18
年6月29日实施完毕,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24,234,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
股)。
注2: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直接持有股份(注3) 本次增持后直接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现总股本
股数(股) 占现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张彦 23,251,995 18.72% 31,218,171 19.33%
注3:上表中张彦先生增持前直接持有的股数和比例按照权益分派前总股本
124,234,500计算,增持后直接持有的股数和比例按照权益分派后总股本161,504,850计
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31,218,171股,其实际控
制的宁波激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9,726,947股,合计40,945,118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3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张彦先生承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将严格遵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备查文件
1、张彦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激智科技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