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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5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1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4 日至 2018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5

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 15:00至2018年5月15日15:

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晶源路9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为124,234,500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共11名,代表股份70,739,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9402%。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6 名,代表股份

61,987,2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89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名,代表

股份8,752,1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449%;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

 代表股份10,148,9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69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0,701,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1%;

反对37,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111,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10%;反对37,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9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0,701,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1%;

反对37,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111,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10%;反对37,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9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70,701,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1%;

反对37,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111,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10%;反对37,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9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0,701,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1%;

反对37,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111,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10%;反对37,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9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70,701,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1%;

反对37,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111,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10%;反对37,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9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

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701,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1%;

反对37,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111,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10%;反对37,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9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为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304,0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5%;

反对37,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5%;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

关联股东张彦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23,251,995股;宁波激扬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7,482,267股;北京沃衍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8,663,644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111,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10%;反对37,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9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为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 年度)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701,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1%;

反对37,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111,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10%;反对37,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9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为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

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701,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1%;

反对37,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111,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10%;反对37,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9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为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967,68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4%;

反对37,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6%;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

关联股东张彦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23,251,995股;宁波激扬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7,482,267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111,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10%;反对37,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9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