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63 证券简称:神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宇股份”)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于董事会审议通过该次回购股份方案后的6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2,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以不超过35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于2021年1月18日披露的《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8)。
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9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最高成交价为23.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8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045,756.80元(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①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②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③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1 月 25 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
年 1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4,943,600 股。公司每
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3,735,900 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①开盘集合竞价;
②收盘前半小时内;
③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