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563 证券简称:神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3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周芝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 5,18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48%)的股东周芝华女士
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00,000 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 1.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2019 年 12 月 17 日)后的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
(2019 年 11 月 29 日)后的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0.5%。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周芝华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周芝华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 5,1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4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1,2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1.5%(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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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5%。
4、减持期间:集中竞价:2019 年 12 月 17 日-2020 年 3 月 16 日
大宗交易:2019 年 11 月 29 日-2020 年 2 月 27 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周芝华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股东周芝华作为公司监事,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满足“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规定情形下,在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届时神宇股份总股本的 5%,若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实际减持数量未达神宇股份总股本的 5%,剩余未减持股份数量不累计到第二年。
截至本公告日,周芝华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周芝华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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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周芝华女士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周芝华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周芝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