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心医疗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562 证券简称:乐心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8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乐心医疗”)于 2021
年 03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5,356,068.13 元,少于拟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做出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33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23,998,780股,发行价格为 16.4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95,499,894.4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0,143,826.2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5,356,068.13 元。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02月 10日将扣除承销保荐费 8,700,997.68
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 386,798,896.72 元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1 年 02 月 22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L10010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内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如下:
乐心医疗 2021 年公告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健康智能手表生产线建设项目 15,892.32 15,892.32
2 基于传感器应用的智能货架生产线 16,045.04 16,045.04
建设项目
3 TWS 耳机生产线建设项目 16,848.75 16,848.75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911.77 10,911.77
合计 59,697.88 59,697.88
由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票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5,356,068.13
元,少于拟募集资金总额,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披露:“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 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 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为满足项目开展需要, 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募集资金 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额等具体使用安排。”公司将对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原定投入金额作出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 调整后拟使用募
资金 集资金
1 健康智能手表生产线建设项目 15,892.32 15,892.32 15,892.32
2 基于传感器应用的智能货架生产 16,045.04 16,045.04 5,865.75
线建设项目
3 TWS 耳机生产线建设项目 16,848.75 16,848.75 5,865.75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911.77 10,911.77 10,911.77
合计 59,697.88 59,697.88 38,535.61
三、本次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03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 入金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 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乐心医疗 2021 年公告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慎核查,独立董事一直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宜。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调整是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情况做出,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决定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相关事宜,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海通证券对
乐心医疗 2021 年公告
公司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的核查意见;
5、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