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561 深市 汇金科技


首页 公告 汇金科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汇金科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6

证券代码:300561         证券简称:汇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6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4日—2018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5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5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 广东省珠海市软件园路1号会展中心3#第三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因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公务出差,不能现场出席并主持会议,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经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肖志宏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

55,453,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1166%。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5,399,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0534%。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3,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32%。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3,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3,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3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李练律师、李勇虎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述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40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9%;反对

4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230%;反对4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7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40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9%;反对

4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230%;反对4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7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40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9%;反对

4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230%;反对4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7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40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9%;反对

4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230%;反对4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7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40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9%;反对

4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230%;反对4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7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45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40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9%;反对

4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230%;反对4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7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40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9%;反对

4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230%;反对4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7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40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9%;反对

4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230%;反对4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7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40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9%;反对

4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230%;反对4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7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李练律师、李勇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