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1 证券简称:汇金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8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7年9月27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数量:公司本次向42名激励对象授予116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84,000,000股的1.38%。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每股24.45元。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计划有效期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12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相应授予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 20%
票授予登记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相应授予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 40%
票授予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相应授予登记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 40%
票授予登记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售条件的业绩考核年度为2017-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
分年度对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进行考核。营业收入增长数值均以公司该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
只有公司满足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公司如未满足当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考核结果(S) S≥90 90>S≥80 80>S≥60 S<60
标准系数 1.0 0.6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2017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7年7月31日,公司召开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述议案,拟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为47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0万股,授予价格为24.45元/股。 2017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原47名激励对象中有5名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7名变更为42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0万股变更为116万股。本次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认购数量如下:
授予权益数量 占首次授予部分占股本总额的比例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股) 限制性股票总数 (%)
的比例(%)
1 马晓丽 财务负责人 5 4.31% 0.06%
2 蔡林生 董事会秘书 5 4.31% 0.06%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骨干(40人) 106 91.38% 1.26%
合计 116 100% 1.38%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4006000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7年11月7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审验,认为:
经我们审验,截至2017年11月7日止,贵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缴纳的行权款共计人民币28,362,000.0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160,000元
(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陆万元整)。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4,000,000元,
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84,000,000元,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006000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11月7
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160,000元,实收资本( 股本)为人
民币85,160,000元。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及股份变动情况
1、本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6万股,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1
月20日。
2、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比例
有限售流通股 63,000,000 75.00% 1,160,000 64,160,000 75.34%
无限售流通股 21,000,000 25.00% — 21,000,000 24.66%
总股本 84,000,000 100.00% 1,160,000 85,160,000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84,000,000 股增加至
85,160,000 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本次授予前,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陈喆持有公司股份 32,175,000 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38.30%;本次授予完成后,陈喆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占公司新总 股本总额的37.7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喆持有珠海瑞信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65.13%的股份,为珠海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珠海瑞信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925,000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3.48%%;本次授予完成后,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占公司新总股本总额的3.43%。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85,160,000股摊薄计算2016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0.88元/股。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未
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