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2-004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富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融洁先生与济南铁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铁富”)于2022年1月11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融洁先生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济南铁富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936,2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4%。(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
2、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构成影响。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协议转让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融洁先生的通知,获悉其与济南铁富于2022年1月11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其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以12.55元/股的价格向济南铁富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936,2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4%,股份转让价款合计200,000,000.25元。
2、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双方持股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转让双方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 变动时间 变动前持股 变动前持股 变动后持股总数 变动后持股比例
务人 总数(股) 比例(%) (股) (%)
陈融洁 注1 76,018,804 33.60 60,082,549 26.55
济南铁富 注1 0 0 15,936,255 7.04%
注 1:权益变动的时间为因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导致交易双方在公司拥有的股份权益的时间有变动,即交易双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二、协议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1、姓名:陈融洁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件号码:350104********
5、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4号楼20层
6、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受让方
1、企业名称:济南铁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执行事务合伙人:山东舜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MA7FPLJQ0W
4、注册资本:20,001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3号鑫苑鑫中心7号楼历城金融大厦1113-3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受让方与转让方陈融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融嘉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2022年1月1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陈融洁先生与济南铁富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陈融洁先生
乙方(受让方):济南铁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转让标的
1、甲方同意向乙方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中富通当前总股本的7.04%股份(即15,936,255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55元/股,约为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不包括停牌日)中富通收盘价格的90%。
2、双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股份转让变更手续。
3、甲方确认向乙方转让标的股份的全部权益,包括与甲方所持股份有关的所有权、利润分配权、资产分配权等中富通章程和中国法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
(三)转让价款的支付
1、本次交易的股份转让价款合计200,000,000.25元,本协议约定交易所涉相关税收和费用等交易成本,各方应根据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相关部门要求由双方分别予以承担。
2、甲方同意乙方可分期支付股份转让总价款,乙方应在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批通过后且取得相关合规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首笔转让价款支付至甲方收款账户,剩余转让价款应于双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手续后的6个月内,支付至甲方收款账户。
(四)股份交割
1、双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实施取决于如下先决条件的满足:
(1)本协议经双方依法签署并生效;
(2)本次股份转让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
2、在本协议约定的办理标的股份交割的条件满足后,甲方、乙方共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符合要求的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的申请文件,申请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标的股份登记到乙方名下后视为标的股份交割完成。
(五)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签署后,除协议所约定的不可抗力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出现变化之情形外,双方均应履行协议的约定,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的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他方造成的损失、损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执行费、差旅费等)。
2、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其超过协议应付款项截止期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仍未能支付相应款项,则转让方有权解除协议。
3、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其在乙方按照协议约定按期支付完毕首期股份转让价款后的10个工作日之内,未配合乙方完成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则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恢复原状。
(六)协议的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各自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融嘉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7,028,3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8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济南铁富持有公司股份15,936,2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4%,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股权转让对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构成影响。
五、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违反履行公开承诺及减持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减持期间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
情形。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