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1-103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
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富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融洁先生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王数红和陶开德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各11,315,000股,股份合计22,6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
2、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构成影响。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协议转让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融洁先生的通知,获悉其与王数红和陶开德于2021年12月16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其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以10.49元/股的价格向王数红和陶开德分别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1,315,000股,合计22,6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股份转让价款合计237,343,440元。
2、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双方持股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转让双方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 变动时 变动前持股 变动前持股 变动后持股总数 变动后持股比
务人 间 总数(股) 比例(%) (股) 例(%)
陈融洁 注1 98,648,804 43.6 76,018,804 33.60
王数红 注1 0 0 11,315,000 5.00
陶开德 注1 0 0 11,315,000 5.00
注 1:权益变动的时间为因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导致交易双方在公司拥有的股份权益的时间有变动,即交易双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二、协议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1、姓名:陈融洁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件号码:350104********
5、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4号楼20层
6、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受让方1
1、姓名:王数红
2、性别:女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件号码:332601********
5、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花园新村77幢
6、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受让方2
1、姓名:陶开德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5、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花园新村37幢
6、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受让方与转让方陈融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融嘉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2021年12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陈融洁先生与王数红和陶开德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陈融洁先生
乙方(受让方):王数红、陶开德
(二)转让标的
1、甲方同意向乙方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中富通当前总股本的10.00%股份(即22,630,000股),转让价格以人民币10.49元/股,约为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不包括停牌日)中富通收盘价格的80%。
2、双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股份转让变更手续。
3、甲方确认向乙方转让标的股份的全部权益,包括与甲方所持股份有关的所有权、利润分配权、资产分配权等中富通章程和中国法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
(三)转让价款的支付
1、本次交易的股份转让价款合计237,343,440元,本协议约定交易所涉相关税收和费用等交易成本,各方应根据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相关部门要求由双方分别予以承担。
2、甲方同意乙方可分期支付股份转让总价款,乙方应在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批通过后且取得相关合规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首笔转让价款支付至甲
方收款账户,剩余转让价款应于双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手续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乙方收款账户。
(四)股份交割
1、双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实施取决于如下先决条件的满足:
(1)本协议经双方依法签署并生效;
(2)本次股份转让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
2、在本协议约定的办理标的股份交割的条件满足后,甲方、乙方共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符合要求的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的申请文件,申请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标的股份登记到乙方名下后视为标的股份交割完成。
(五)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协议的争议解决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凡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未能解决时,任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融嘉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2,964,6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数红和陶开德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1,315,000股,各占公司总股本的5%,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股权转让对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构成影响。
五、其他说明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违反履行公开承诺及减持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减持期间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