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19-068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平潭富融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潭富融”)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平潭富融计划在公告发布之日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4,414,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33%。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平潭富融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平潭富融持有公司股票8,82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66%;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41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平潭富融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送转的股份;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公告发布之日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19年9月12日至2020年3月11日);
6、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4,414,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33%;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7、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若减持计划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锁定承诺
平潭富融承诺: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从公司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上述承诺仍然适用。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平潭富融承诺:本公司所持股份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平潭富融承诺:自2019年1月15日起未来的6个月内(即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7月14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所对应的因上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平潭富融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平潭富融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平潭富融严格遵守以上的股份锁定和减持承诺及《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平潭富融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平潭富融《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