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4-070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济南铁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常德中科、浙江中科、晋江融磊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济南铁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铁富”)持有公司股份11,508,855股(占公司总股本5.01%),股东浙江中科东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江中科”)持有公司股票40,099股(占公司总股本0.02%),常德中科芙蓉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德中科”)持有公司股票381,540股(占公司总股本0.17%),以及晋江市融磊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江融磊”)持有公司股票4,88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2.13%),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减持。
2、浙江中科与常德中科已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申请适用《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创投减持特别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创投减持实施细则》”),并已通过基金业协会备案。
一、股东基本情况
1、减持股东:济南铁富、常德中科、浙江中科、晋江融磊,其中浙江中科与常德中科为一致行动人,两者关联关系如下:
浙江中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常德中科的受托管理人均为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穿透后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2、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号
1 济南铁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508,855 5.01%
2 浙江中科东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99 0.02%
3 常德中科芙蓉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81,540 0.17%
4 晋江市融磊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4,882,300 2.13%
合计: 16,812,794 7.3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主要内容
减
占公司
序 股东 拟减持股 持 减持 减持
总股本 减持期间 股份来源
号 名称 数 方 价格 原因
比例
式
自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后三 通过协议转让
济南
1 2,290,000 1% 个月内(2024 方式取得的股
铁富
年12月18日至 份
集 2025年3月17 根据
日) 自身
中 市场
资金
2 常德 竞 自减持计划公 价格 公司首次公开
381,540 0.17% 需要
中科 价 告之日三个交 确定 发行股票并上
3 浙江 易日后的三个 市前持有的股
40,099 0.02% 月内(2024年 份及公司2016
中科
11月29日至 年、2017年、
4 晋江 2025年2月28 2018年度送转
融磊 2,216,931 0.96%
日) 的股份
合计: 4,928,570 2.15%
注:若公司于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符合创投减持特别规定的创业投资基金,适用《创投减持实施细则》“第三条(四)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已满六十个月的,创业投资基金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的相关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上述股东不存在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承诺事项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情况如下:
1、浙江中科、常德中科:
(1)股份锁定承诺
浙江中科和常德中科承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浙江中科和常德中科承诺:自限售期届满后1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的80%,限售期届满后2年内累计减持股份可达到所持发行人股份的100%。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浙江中科和常德中科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2、晋江融磊
(1)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从公司离职后六个月内,
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上述承诺仍然适用。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公司所持股份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承诺:自2019年1月15日起未来的6个月内(即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7月14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所对应的因上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晋江融磊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济南铁富、浙江中科、常德中科和晋江融磊将根据市场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创投减持特别规定》《创投减持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济南铁富、浙江中科、常德中科和晋江融磊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中科和常德中科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中富通股份的告知函》。
3、济南铁富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中富通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