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1-106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洋南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24日
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27日在公司杭州总部 3 楼会议室采取现场会议
的方式召开,现场投票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到 3 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 3 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洋南先生主持,并就监事会临时会议的紧急召集做了说明。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中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范围的规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 2 位员工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资格。经过上述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1,555 万股调整为 1,553 万股,激励对
象人数由 468 人调整为 466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274.79 万股调整为
1,272.79 万股。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人员及数量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
权激励》(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
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1 年 9 月 27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466
名激励对象 1,272.79 万股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确定的 466 名激励
对象进行再次核实,认为获授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名单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以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时,监事会认为,公司未发生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及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激励对象按照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规
定获授限制性股票。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9月 27日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日,向 46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72.79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调整后)。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