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19-058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首发前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杭州贝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2,464,129 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 3.11%)的股东杭州贝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贝昌”)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股份 12,464,129 股,减持期间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杭州贝昌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股东的上市承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杭州贝昌所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解除限售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股) (股) 比例
杭州贝昌 12,464,129 3.11% 12,464,129 3.1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2、本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方式及原因
因合伙企业资金安排的需要,杭州贝昌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
之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股份 12,464,129 股(占总股本的 3.11%),减持期间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减持数量、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3、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4、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上市承诺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杭州贝昌此前已经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系股东杭州贝昌自主决定,减持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已经具备,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杭州贝昌目前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杭州贝昌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