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18-042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份减持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杭州贝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BetaPharma
Inc.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1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7-088),对公司股东杭州贝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贝昌”)、LAVEquity(HongKong)Co.,Limited(以下简称“LAV”)、BetaPharmaInc.(以下简称“BETA”)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公告。其中,LAV计划在前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0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在前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0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69%)。杭州贝昌、BETA计划于前述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各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0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
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14日、2017年12月13日、2017年12月25日、
2018年 3月 2 日、2018年 3月 6 日、2018年 4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90)、《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7)、《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99)、《股东股份减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2018-007、2018-015),对前述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作了说明。其中LAV已于2017年12月8日实施完毕前述减持计划。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了杭州贝昌、BETA的通知,截至2018年5月28日,
前述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经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杭州贝昌、BETA持有的股份。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 减持股数 减持
(元/股) (元/股) 次数 (万股) 比例
杭州贝昌 集中竞价 2017年12月29日 64.64 60.00-68.38 17 475.5871 1.19%
交易 -2018年5月15日
BETA 集中竞价 2017年11月29日 58.51 52.71-65.79 20 741.8005 1.85%
交易 -2018年5月28日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杭州贝昌 无限售条件股份 2124.0000 5.30% 1648.4129 4.11%
BETA 无限售条件股份 2864.4840 7.14% 2122.6835 5.2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提醒和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上市承诺一致,减持计划期间已经届满。
3、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上市承诺,股票减持价格未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
4、杭州贝昌、BETA 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