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22-002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副总裁丁鹏青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在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大股东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司副总裁丁鹏青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6,32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1%),且每年累计减持股数不超过当年所持股份数量的25%,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公司收到丁鹏青先生书面告知函,截至 2022 年 1 月 5 日,丁鹏青先生本次
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元)
竞价交易 2021.12.27 30.20 42,188 0.035%
丁鹏青 2022.1.5 36.40 94,141 0.079%
合计 136,329 0.114%
2、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股份。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18,750 0.351% 282,421 0.237%
其中:无限售 42,188 0.035% 0 0.000%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376,562 0.315% 282,421 0.237%
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丁鹏青先生本次实施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